重要通知
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搬迁公告
根据安排,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于年4月30日至5月2日由嘉兴市广场路号搬迁至南湖区凌公塘路号(凌公塘路双溪路口,近南湖区行政中心、凌公塘公园)。年5月3日起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正式在新址对外办公(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地点不变)。
新办公 临时性下调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从年5月1日至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由1.5%降为1%;
2继续贯彻执行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调整政策;
3对年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达到12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的符合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方向的企业,由当地政府确定年下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下浮幅度相当于企业单位缴费部分1个月的额度。
上述举措实施后,预计全省一年可减轻企业负担超过75亿元。此外,允许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困难企业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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