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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脸脸,今天我们来聊聊香蕉!
香蕉的轨迹通常认为,稻米仅次于小麦,是从旧世界传到美洲的第二重要作物。前文提过的原生米(明尼苏达的野生湖米,参见第四章“人类为什么要务农?”一节)并不能反驳此点,因为它其实是不同属的植物(菰属,而非稻属)。殖民时代,在小麦无法存活的地区,稻米有重大的贡献。
稻米在16世纪晚期被引入巴拿马,17世纪晚期被引入南卡罗来纳,从而使得这两个地区分别成为西班牙和英国这两个帝国的谷仓。在加勒比海大部分地区,稻米成为传统饮食的一部分,尤其是在英国人引进的印度劳工移民之居住地,或西非黑奴集中居住的地方(西非居民原先就种植当地品种的稻米)。
虽然这种稻米和在新世界居大宗的亚洲品种大不相同,但是只要习惯吃其中一种,就不难适应另一种的口味。加勒比海稻米烹饪有一特征,就是将米和豆子混合,这不但补充了蛋白质,还实践了“混血”原则,即本土食材和外来殖民者食材的混合。在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移民美洲的华人和日本人为稻米创造了新市场,并引入新的烹调方法,比如日式甜麻糬是墨西哥人至今爱吃的一种街头小吃。美国如今则是世界主要稻米生产国之一,不过大部分的稻米用于外销。
虽然新世界的稻米委实是令人敬佩有加的例子,我却偏要把第二重要作物的宝座交给香蕉。有关这件事,个人的偏见或许蒙蔽了我的判断。我青年时代有两年在牛津的圣约翰学院做研究,每逢周日晚餐,人人穿上小礼服,常常有女士受邀出席,我们还要招待应邀在晚祷会上演讲的贵宾。
大伙儿在教职员联谊会边聊边用餐后甜品时,常得搜肠刮肚地想话题,到头来为了省事,往往又谈起以前重复多次的老话题,起码对演讲贵宾来说是新话题。由于每次的甜品中都含有香蕉,香蕉的历史和传说遂成了经常出现的主题。香蕉果如伊斯兰传统所云是天堂的水果吗?香蕉最早在哪里栽植,又是在何时?香蕉有多么普及?不同品种各有什么历史,又各有什么优点?想到这话题是如此了无新意,大伙儿却又如此认真探讨,真让人奇怪那么长时间的讨论居然没有进展。不过从此以后,我对香蕉的认识还真多了不少。
我们今天吃的香蕉最可能的远祖,是生长在东南亚的野生品种。虽然欧洲人早在古代就知道香蕉,香蕉当时却是包含了强烈异国风情的一种水果:根据古希腊和罗马民间的植物知识,香蕉的起源地远在印度。
古希腊哲学家泰奥弗拉斯托斯(Theophrastus)认为,圣贤之士会聚集在香蕉树荫下吃香蕉。到中世纪的全盛时期,人们已开发出能适应各种热带和亚热带气候的香蕉;中国华南以及非洲东岸到西岸间许多地区都种有香蕉。在摩尔人统治西班牙时,香蕉甚至是花园植物,不过后来打败摩尔人的基督徒并未继续种植。
加那利群岛的殖民者则是唯一的例外,他们是第一批种植香蕉的欧洲人,到16世纪初期,加那利群岛上已有许多香蕉树。西班牙历史学家贡萨洛·费尔南德斯·德·奥维多(GonzaloFernándezdeOviedo)密切注意新培育品种来到新世界的过程,根据他的记述,从加那利来的首批香蕉在年运抵美洲。
有关这批香蕉的品种,可在英国人撰写的第一篇相关记述中找到蛛丝马迹。作者为英国糖商托马斯·尼科尔斯(ThomasNichols),他曾在加那利的宗教裁判所受审,后来撰文回顾这番经历,文章在年出版。他写道:“它(加那利的香蕉)长得像小黄瓜,黑掉的时候最好吃,比任何蜜饯都甜。”如果尼科尔斯的口味不算特别古怪,那么上述这番话暗示出,他指的是一种学名为Musaxparadisiaca,又称“矮蕉”(DwarfCavendish)的酸香蕉,此蕉以前曾是东非人的主食,大概在古代便已通过印度洋越洋贸易被引入非洲东部。
如今,香蕉的异国风情早已荡然无存,是世上最常见的食物之一。以水果而言,它的产量仅次于葡萄,而大多数葡萄都用于酿酒。我们很难想象有朝一日蔬果商人会说:“没错,我们没有香蕉。”这都是美洲大范围种植香蕉带来的结果。虽然非洲生产并消费了世上大多数的香蕉,但是四分之三的香蕉贸易却在加勒比海一带进行。
玉米的迁徙
在哥伦布交流过程中,新世界有失也有得。玉米和马铃薯是印第安人真正的珍宝,它们不同于金银,可以繁殖与移植。然而在哥伦布交流之前,马铃薯仍只是安第斯的区域作物,其他地区的人并不能接受。玉米则已从中美洲的原生地迁徙扩散到西半球大多数地区。在适合种植之处,玉米早已获得主食的地位,在不易种植之处则被当成神圣的作物。在玉米来到北美洲以前,那里早期农业试验的对象都是本土作物,研发的方法也是就地取材。
例如名称易引人混淆的菊芋,它最早于公元前3千纪在原产地北美林区开始人工种植,或至少经由人工“管理”。其他品种的向日葵和水坑草(sumpweed)有含油的种子,藜麦、虎杖和虉草可捣碎制粉。原生于同一地区的葫芦瓜和南瓜则特别适合人工栽种。
在以狩猎、采集为生的社群中,这些作物都只能充当副食品,并没有一种淀粉类主食可以大量供给主要营养。当源自热带的神奇玉米好不容易来到北美以后,却有好几个世纪被人忽视:玉米早在3世纪就从美洲西南部传入北美,却直到9世纪末前后才改变了当地农艺,当时开发出一种生长期较短的新地方品种。
玉米一旦得势,它在美洲其他地区显露的专横特性便展露无遗:种植玉米需要群策群力以及精英合作。土壤必须按照各地特性来整治,有的地方必须修筑田埂或将土堆高,有时必须铲平森林。充裕的食物需要权力结构来达成:必须有人处理储存粮食的事务,管制储备品,规范粮食的分配。
大量的劳力被动员修筑土墩,建造防御工事,进行宗教仪式,替统治者修建高大的平台来举办浮夸的政治仪式。靠近仪式中心的田地应该是用来种植、生产仪式食物,或展示个人财产;四周大片的公共田地则应该是用来种植谷物和淀粉类作物的种子。
玉米的栽植过程与上述发展同时进行,但这不代表玉米靠一己之力促成这些发展。当时务农为生的人(就我们所知)以本土种子和南瓜为主食,散居在小村落和独立农场,但即使这些务农社群的发展方式都会令人想到他们栽种玉米。他们也创造了精确几何图形的土石工事,精美的陶器,以黄铜和云母制作的工艺品,还有看似用于安葬酋长的坟墓。即使以严格的饮食角度来看,我们也不该认为玉米的奇迹是福不是祸。玉米在驱离本土植物后,并未使人更长寿或更健康。
相反,在密西西比泛滥平原一带出土的食玉米者的骨骼和牙齿,显示出这些人比他们的前辈多病,也感染到较多致命性的传染病。旧世界的入侵者初期也同样不大情愿食用玉米,而且吃了以后的后果还更严重。因为烹煮时有所疏失,食用玉米的黑奴出现营养不良。对逐渐仰赖玉米为主食的易洛魁(Iroquois)印第安人而言,玉米始终未曾消除其外来感:在他们的语言中,小麦和玉米是同一个词。
因此,玉米扩散到原生地以外的过程如此缓慢,也就不足为奇了。欧洲虽率先取得新世界农艺,但其黄金地带的气候却多半不适合种植玉米,欧洲其余地区的人则觉得玉米不好吃。玉米所到之处,都被冠上含有异质意味的名称,比如西班牙苞谷、几内亚苞谷、土耳其小麦等。
人们不大清楚玉米来自何方,却觉得原产地必定不是很干净。玉米比较适合“拿来喂猪,不宜给人吃”,甚至直到今天,欧洲生产的大多数玉米还是拿去喂牛。美国人将生产的玉米大部分制成玉米糖浆,其余的主要用于饲料;相对而言,直接用于给人类消费的很少。后来玉米的优点逐渐为人所知,人们渐渐肯吃玉米了。玉米产量大、易收获,而且只要阳光够充足,便可以在高海拔地区生长,小麦就不行。玉米因在18世纪时“突飞猛进”而广泛获得接受。
在中国人口快速增长的时期,华南和西南山区的农民开始种植玉米,把高地开垦为新农田。在中东,玉米成为埃及农民的主食,他们种植其他种类的作物纯粹是为了缴税;不过在中东其他地区,玉米仍是边缘作物。要是没有玉米,18世纪以来的巴尔干政治会呈现相当不同的面貌;玉米使得高海拔地区也能形成社区,不再受土耳其精英阶级的控制。在收税人到不了的地方,玉米有效地滋养了自治社区,在山区摇篮里培育未来的希腊、塞尔维亚和罗马尼亚独立政体。所以,在欧洲的这个角落,有一个美利坚产品的确孕育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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