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决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下属嘉兴市平湖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平湖市环境监控与固废污染防治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用编性质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长三角区域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平湖市学校、医疗单位除外);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历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嘉兴户籍或原户籍地平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四选调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核、组织比选和考察、拟定人选、按规定办理交流调动手续。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2.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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