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疫情情况通报
年3月10日0-24时,浙江省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出院病例15例。其中:
新增出院病例中,杭州市1例、温州市6例、绍兴市2例、金华市1例、台州市5例。
截至3月10日24时,浙江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0例),现有重症病例2例(其中危重1例),累计死亡1例,累计出院例。其中:
确诊病例中,杭州市例、宁波市例、温州市例、湖州市12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例)、嘉兴市45例、绍兴市42例、金华市55例、衢州市14例、舟山市10例、台州市例、丽水市25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8例)、省十里丰监狱36例;重症病例中,温州市1例、嘉兴市1例;死亡病例中,温州市1例;出院病例中,杭州市例(其中划归外省病例12例)、宁波市例、温州市例、湖州市10例、嘉兴市43例、绍兴市41例、金华市55例、衢州市14例、舟山市10例、台州市例、丽水市17例、省十里丰监狱36例。
全省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2人,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关于推迟年嘉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部分项目考试时间的公告
各位考生及家长: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原定于3月至4月举行的年嘉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体育、实验考查等项目的考试延期进行,具体时间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及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综合研判后再确定。如有相关信息,我院将提早公布。
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嘉兴市教育考试院
年3月10日
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具体如下: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加大复工复产支持力度,在《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省疫情防控〔〕9号)基础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降低小微企业要素成本1.降低用电成本。落实好国家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关措施,自年2月1日至6月30日,计收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小微企业电费,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小微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申请变更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少于15天”等条件限制,减免容(需)量电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2.缓缴用水用气费用。对疫情期间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市、区〕政府)
二、加大对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支持3.加强外省员工返岗保障。摸排小微企业员工返岗集中需求,指导运输企业制定运输组织方案,组织“专人、专车、专厂、专线”,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实行点对点、一站式包车、包机、包列接送。对企业通过政府指定包车客运方式接送返岗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补助。(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县〔市、区〕政府)4.免收收费公路通行费。疫情防控期间,对依法通行全省收费公路的所有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保障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运输,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5.分行业指导有序复工。制定行业防疫指南,指导批发零售、餐饮、家政、连锁便利等生活性服务领域小微企业在做好经营场所和商品管理卫生防疫的前提下,尽快有序复工。(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
三、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6.认真落实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措施。对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自年2月至6月实行免征,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小微企业执行。(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浙江省税务局、省医保局)7.缓缴住房公积金。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严重和较为严重的地区,可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住房公积金阶段性自愿缴存政策,小微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年6月30日前申请自主确定缴存比例或停缴,停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财政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8.加大税费优惠。年3月至5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下调至1%。年12月31日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年12月31日前对文化事业建设费按应缴费额的50%减征。(责任单位:浙江省税务局)9.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自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已建立工会组织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关规定,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足额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定期全额返还其缴纳的工会经费,返还的工会经费可用于职工疫情防护、困难职工慰问等。(责任单位:省总工会)10.减免检验检测费用。疫情防控期间,免收防疫防护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费用、中外标准信息咨询服务和标准时效性确认费用,免收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费,省级技术机构减半收取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特种设备检验项目费用。(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11.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小微企业用于疫情防控的研发支出,按实际发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浙江省税务局)
四、强化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12.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小微企业股票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由于中短期还款困难申请展期的,可与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协商,展期3至6个月。(责任单位:浙江证监局)13.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督促金融机构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及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资金,将整体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利率下调25个基点。增加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加大对有序复工复产、春耕备耕和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专用额度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50个基点,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和推动辖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提升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资金实力。鼓励金融机构在疫情期间减免普惠小微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和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贷款利息,免除金融服务手续费。(责任单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14.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支持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在浙分支机构加大对制造业、外贸企业、春耕备耕和生猪生产产业链的小微企业信贷支持。(责任单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15.探索保险补偿机制。各地可探索与保险机构合作,通过市场化运作,针对不同行业,开发相应保险产品,发挥保险对因疫情导致企业停工停产造成损失的风险分散和补偿功能。(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浙江银保监局)
五、其他事项16.及时支付小微企业账款。疫情防控期间,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国有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小微企业账款,必须主动、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应付款,不得新增逾期拖欠小微企业账款。鼓励民营企业重合同、守信用,引导大企业做好表率,严格履行合同,及时支付小微企业账款,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责任单位:省经信厅)17.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小微企业,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后重新确定。(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各市、县〔市、区〕政府)18.精心精准做好企业服务。发挥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功能,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发布企业产销供需信息,推动疫情防控物资供需有效对接等。引导各类社会机构积极为小微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司法厅)本意见和省疫情防控〔〕9号文件有效期至年6月30日,条款中有明确期限的以条款内容为准。中央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遵照执行。
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年3月6日
3月10日下午,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名法国回杭无症状感染者:3月7日,杭州市从一名法国回杭人员的鼻咽拭子样品里检测到新型冠状病毒核酸,该人员无明显的临床症状,无发热、咳嗽,也无肺炎影像学改变,是一名无症状感染者。
这名无症状感染者是怎么被发现的?
现在情况如何?
杭州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应旭旻对此作出了回应:
◆这名人员是3月4日从法国戴高乐机场飞抵北京首都机场,经停北京以后,是3月5日下午到达萧山机场。我们经过机场检疫发现他温体正常,也没有相关的呼吸道的症状,那么就由社区安排人员车辆单独接送,回到位于江干区丁兰街道的家中并实施了居家的医学隔离观察。
◆3月6日应本人要求,社区也考虑到他有法国的旅居史,所以就通过当地的卫监部门协调,把他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检测。
◆3月7号上午,杭州市疾控中心通报他的鼻咽拭子标本检测结果是阳性的,医院的体检和相关的检查报告都是正常的,也就是说这个人他没有发热和其他的呼吸道症状,CT的检查结果也不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的表现。这样的情况,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6版,也就是最新版的相关定义,该人员属于新冠病毒的无症状感染者。
下面,我介绍一下无症状感染者的定义和相关的一些防控的措施。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没有临床的症状,但是他的呼吸道等标本的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检测,或者是血清特异性的抗体是阳性的。
这样的人员,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被发现。
?一是新冠肺炎病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期内被发现。
?二是在聚集性疫情的调查过程当中开展主动检测被发现。
?三是在新冠肺炎病例的传染源的追踪过程当中,对暴露人群进行主动的检测,也可能会发现。
?四是在对于有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者是居住史的人员进行主动检测的时候,也可能会发现。
主要是这4个途径可能会发现无症状感染者的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也有可能会成为传染源,也就是说他也是有传染性的,但是携带病毒的数量比较少,传播能力相对是比较弱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是一样的,同样需要隔离医学观察14天。
按照规定,无症状感染者不在每天的疫情通报范围内,但是如果在集中隔离期间出现了相关的症状,那么这样的人就会转为确诊病例,将会报告。
内容来源:浙江发布、浙江新闻、
嘉兴日报、健康浙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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