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对昔日偶像龙应台失望,但是为黑而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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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君说上周五,E君给大家推送了一篇谈论龙应台的文章《你们喜欢的龙应台,也不过是一个高端版的咪蒙》(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文中提到:「一个对时代真正负责的文人,可以多写作少说话(而她这些年是完全颠倒过来了),但不必总说些无关痛痒、不解决实际问题、看似疗愈但其实是废话的话。」文章刊出后收到许多反对的声音,今天E君就选其中写得最详尽的一篇发表出来。E君想说的是,「别处」本身是一个欢迎讨论的平台,这里发布的观点不见得每一篇你都认同,有时候可能还会让你感到怒不可遏,但是,只要你愿意写下有理有据的反驳,E君也非常愿意让更多人听到你的声音。

每当我们感到被冒犯、感到血冲脑,从而开始思考、开始辩护,价值观就在这样博弈的过程中逐渐沉淀下来。E君觉得这是很有意义的事情,不知你怎么看呢?

上一刊文章我读了,颇多不解,不吐不快。

作为一个对昔日偶像感到失望的粉丝,这篇文章的作者笔端的愤懑可以理解,但带着这样强烈主观性写文,之后配备这样一个惊悚的标题更去加深理解的片面性,我非常不赞同。

????偶像并没有义务满足读者的期待????

写文字的人,随时都面临着文字中的自己和现实中的自己同时曝光时的崩坏,因为文字是抽象的,具有想像特质的,而人是具体的。文字凝聚着一个人思想上的特质,无论这个特质是锋利,沧桑,还是单纯,清新,然而写字的人以其形象以其谈吐,却未必能最直观地表现出这些特质。

但这意味着文字中这些思想的火花未曾闪过光吗?这证明这个写字的人压根就不具备这些特质吗?不,是作为读者的人难免期许,作为写字的人却没有义务满足这个期许。而在书写的内容上,写字的人更没有义务满足读者对于书写内容的期待——恕我直言,在眼下这个时代,仅以读者期待作为文字标杆的写作者,不是太少,而是太多。

龙应台三十年前写《野火集》,不代表她一辈子就该满足读者对她一生都当文字战士的期待。她为人母,就会写温暖的《亲爱的安德烈》,她为人女,就会写沉重的《目送》,她以渺小个人身姿站在历史长河前,就会写《大江大海》。

写得好,或者不好,都可以被争论,被褒贬,但若有人惊诧她为什么不写一辈子的野火集前传野火集正传野火集后传野火集周边,那我只能觉得,幸好,龙应台没有把她的人生活得像这番期待一样狭窄。?写作并不比从政更高贵?龙应台从政的决定我个人认为是很有勇气的。一个简单的道理,说也好,写也好,永远比做要容易。从政之前的龙应台,无论从个人名誉,还是文字出版,以及定居海外的私人生活,已经到达了一个非常安全又妥帖的区域,她即使什么都不做,这种赞誉和名利会很稳当的聚集在她人生中。但她选择了从政。她选择了打破自己的舒适区,这本身就意味着不食人间烟火的文人形象将面临崩坏和民众的拷问。但不破,不立。即使她身为政客的政绩颇有非议,但作为一个对自己的人生格局愿意斗胆一破的人,一个适逢机遇也有此抱负的人,尝试这个机会本身,无可厚非,而在这篇文中被简单概括为「当官,再当官」,简直狭隘而粗暴。能公平一点看待龙应台的文字吗我从约十五年前还在中学时,第一次读龙的文字,印象深刻的是夹杂在一众大家散文中她写的《美丽的权利》。此处摘抄一段——爱美,是我的事。我的腿漂亮,我愿意穿迷你裙;我的肩好看,我高兴着露背装。我把自己装扮得抚媚动人,想取悦你,是我尊重你、瞧得起你。你若觉得我美丽,你可以倾家荡产地来追求我。你若觉得我难看,你可以摇摇头,撇撇嘴,说我「丑人多作怪」、「马不知脸长」,但是,你没有资格说我「下贱」。而心地龌龊的男人若侵犯了我,那么他就是可耻可弃的罪犯、凶手,和我暴露不暴露没有丝毫的关系。你若还认为我「自取其辱」,你就该让天下所有的女人都来打你一记耳光,让你醒醒。这是她最初在年发表的文章,然而,二十年过去了,到了年,我们还在讨论「女人穿得太暴露是不是下贱」,不止一个咪蒙这样的畅销网络写手把张口闭口的「贱人」和「XX婊」当做「接地气」和「心直口快」,龙应台年的文章,放到我们的当下,仍然可以把多少伪君子真小人的脸打得啪啪作响。一个人的文字也好,思想也好,若能领先这个社会这个时代二十年,若能在这二十年的大浪淘沙之后仍然经得起一读,我认为,即使不是绝品,也至少算得上精品。我后来出国,在留学的初期读了她几乎所有书。我必须承认,龙的文字在一段时间内非常深地影响过我,但我仍然不想把自己定义为她的粉丝,因为读到后来,我对于她行文的逻辑和思路也有了不同看法,也感到她的局限和偏颇。近几年她新作品也不多,我读过的最后一本就是《目送》,对于之后脍炙人口的那段「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我委实心有戚戚。但我不得不非常不解的指出,这位读过《目送》的笔者,以及任何读过《目送》的人,居然拿这种文字和咪蒙的口水文比?!龙应台和咪蒙煮的根本不是同款「鸡汤」

既然这篇文章最终落脚于对「龙应台过于鸡汤」的批评,也引发了一些我对所谓鸡汤文的想法。

「鸡汤文」之所以得名,顾名思义,与鸡汤作用一致——服用之后的效果无非「无大用,无大害,有点小舒服」。近年来的鸡汤文招来情绪激烈褒贬不一的评价,究其原因,我认为不是这种文没有存在的价值,而是口味各异的客官越来越多。不同档次鸡汤文的存在,像不同档次的餐厅一样,满足不同消费档次的人们对于一碗汤的期待,其存在各有其意义。事实上,如果任何人愿意往前回溯三年前四年前自己的朋友圈,甚至六年前八年前自己的人人网,很多人可能会发现,许多被如今的自己所不齿的鸡汤文,居然也出现在彼时自己的分享单。是这碗鸡汤变馊了么?不,恭喜你,是你成长了。你的口味变化了,你的要求精细了,你对用以维系自己精神气力的那碗鸡汤,由谁来煮,煮成怎样,都有了更明确的设想和期望。从这个意义上讲,笔者要说龙应台是写了高端些的鸡汤文,倒也并非毫无道理。但是,咪蒙这样的追随者甚众的鸡汤公号,之所以会被大规模嫌弃和反感,那是因为,无论什么消费档次的餐厅,非要使用地沟油,还是理当被嫌弃的。杂乱的逻辑,粗劣的文字,不经推敲的「我有一个朋友」式兜售——咪蒙就是这种鸡汤中的地沟油。这种餐厅若是堂而皇之占据了市场的主流,人为它掏了钱还要花时间为它上吐下泻,何苦。在一个健康的有标准的市场,哗众取宠的「审丑」营销可以红火一时,但不能红火一世。身为读者的人是会成长和变化的,身为作者的人也会。若但凡对「审美」这件事还有点在意的人,自然会在品味不断的成长和变化中,接近自己所满意的那一碗鸡汤——无论是喝还是煮。

-END-

浪游者

曹高君

现居德国汉堡

形状高而不冷,女而不神从业法律为主,文艺为辅自认生活的学徒,世界的观众钟爱写字,行走和帽子一群浪游在「别处」的人行走列国洗涤三观捍卫开放社会热爱并嘲讽人类▲长按扫描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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