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引子:
有一部很简短的法国电影,名叫《与玛格丽特的午后》。电影讲述了肥胖、丑陋、年逾五十的基曼打着零工,过着平凡的日子。他有一个菜地,一个房车,一个爱他的女朋友,一群经常嘲笑他的朋友们,还有一个在他记忆中从未给过他爱的母亲,所以他一辈子都觉得的自己是个失败的人,甚至于没有勇气担负起女友要孩子的请求。
基曼不能识字阅读,但他经常去小花园喂鸽子,在一个阳光晴朗的午后,他遇见了玛格丽特,一个95岁满头白发、优雅无比、住在养老院但却酷爱阅读的老太太。她发现了基曼对文字的敏感和天分,就读书给他听。直到有一天,读到一个故事,这样写道:我们总是在母亲坟前恸哭,像一条遭遗弃的狗。这句话走进了基曼的心里,他问:如果他的妈妈不爱他,会怎么样?老太太说:如果一个人童年时没得到足够的爱,一切都还在等着他发现,不是吗?基曼瞬间对母亲的冷漠释怀了,在玛格丽特衰老到无法阅读之后,他拿着玛格丽特的字典学习阅读,把书里的字一个一个念给玛格丽特听。他也有了自己的孩子。
影片最后,基曼朗读了书中的一段原话:这不是一场平凡的相遇,除了爱与温情,没有其他的形容词,她以花为名(玛格丽特的法语意义是花),活在文字中,在缠绕的形容词中,在草长莺飞的动词中,有些人以刚挣脱,她却以柔胜出,穿透我身,直至我心。
有的人说读书可以看到不同的人生,在这部影片中,除了满满的爱和阅读之美,我还看到了我一直以来坚信的的一句话:读书是为了认识自己,更好的生活。
现当代文学课的这一年,我在看书的旁隅里回想了很长时间,正儿八经算作是把自己的爱好当做正式的“课程”来学习,恕我直言,这种感受并不美好到哪里去。我慢慢发现,我看书是有长进的。小的时候我只爱读小说,其他的通通看不进去,历史哲学觉得生涩难懂,杂文散文又觉得不成体统,那时候发誓说这辈子最爱的就是小说。我记得小时候偷看过《红楼梦》,看了前几章就觉得百无聊赖,再悄悄放回去,初三中考前那些忙碌的日子,我莫名其妙地偷偷读完了《红楼梦》,印象特别深刻,读完的那个早上我出门去,只是走在路上都觉得自己与其他人不一样,那是我记忆里的第一个节点。高中的时候我特别喜欢长篇小说,越厚越喜欢,因为越厚就越觉得情节复杂详细有滋味,这和高中繁忙的日子格格不入,终于在一次深夜两点,我看完了《飘》之后,我爸爸收走了我所有的书,还告诉班主任警告我高中毕业前再也不能读长篇小说。那时候为了写作文,老师让买作文素材书,我的好朋友经常满心欢喜地告诉我觉得里边哪个“好词好句”彰显了人生何等的妙处,我却在心里暗暗鄙视和痛恨这种“垃圾”。
后来我开始读人物传记,读历史书。白天看张爱玲,晚上看龙应台,两人的风格孑然,就像冷酒灌热肠。看了一本龙应台,就把所有的龙应台找来看。读了张爱玲,就把所有的张爱玲找来看,读了几本觉得心里太枯寂了,就立马停下,再找龙应台,找简桢。看了张爱玲的小说,去找散文,不明白为什么她选择胡兰成,就找野史,找别传,找胡兰成的文字来看,然后才慢慢明白。萧红的《呼兰河传》第一次读的时候,我简直看不下去,觉得幼稚。读《商市街》被那个冰天雪地里得两个铜板就觉得世界上最富有的女孩子感动了,又读《萧红传》,觉得她的人生真是“惨淡”,再去读《呼兰河传》,就能明白那份“幼稚”与“童真”的可贵。在萧红的文字里我觉得她和萧军是般配的夫妇,但传记里显然并不这样描写,再去读萧军的回忆录,才觉得萧红果真应该爱他,因为在他眼里和笔下,萧红简直是一个盛开的精灵。刘心武《钟鼓楼》里的慕樱,我简直把我的心放在她的心里去做选择,我甚至感受到她冲动地想要照顾英雄的真诚,后来又与英雄无话可说的无奈,又与大学老师摩擦出的青春之花,又在平平淡淡中消亡的热烈。在《钟鼓楼》之前,我还是个满心以为小说里的男女主人公就应该是互相为对方竭尽一生的忠贞,正因为我把我放在慕樱身上去感受,我突然觉得,如果我是慕樱,我也会这样不断地选择,这是第一次我对自己有了质疑。我是个西北人,独特的地理环境使我对《平凡的世界》、《白鹿原》、《人生》那样带有浓郁西北风格的小说有强烈的亲近感。读《平凡的世界》时,我满心以为我一定会为少安和润叶感情的告终而惋惜至极,但读完后,我却发现我喜欢秀莲,特别喜欢。我喜欢她的热烈,我喜欢她的冲动,我喜欢她的热情。甚至我有点不明白是为什么?我就应该为润叶和少安那种青春的激动和遗憾惋惜啊!我为什么喜欢秀莲呢?后来我明白,因为我对待我自己的感情就像是秀莲那样热情的人,我在她身上看到了自己。这也是我第一次明白,文学里的情节没有什么应该和不应该,接受它,读下去就好。生命中出现的故事也一样,没有什么应该和不应该,接受它,走下去。
我第一次读余华的《我只知道人是什么》,第一次亲历作者写作时候的心路历程,我一直好奇作者写作的时候,怎么坚持下来的,心里在想些什么。我也有自己写小说的故事,小说的开头,我不知道在多少个深夜或者凌晨或者午后尝试过,但都扔掉了,总是不尽人意。描写人物动作和语言的时候,又总觉得单薄,没有力气,最后的结果是,与其空费了一个好故事,不如等我自己“容量”储存够了再满满开始。所以我不能想象,一个人清清淡淡地坐在桌子上,拿着一支钢笔(我对钢笔也情有独钟),开始脑子里天马行空的想,有的时候甚至想到写不下去,想到心衰力竭,有的时候又想到兴高采烈,想到爽快。听说陈忠实先生写《白鹿原》把小娥写死的时候,日子简直要过不下去了。读余华的《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就会明白,他是一个心理力量及其巨大的人,才有可能写出这样的作品,这两本书一定要连着读,感受才强烈。余华先生在《我只知道人是什么》里说:我以彻夜难眠的激动迎接这个非经验时刻的来临。那时候我挺震撼的,我只有高三的时候想未来要做什么才会激动到睡不着,原来写书这么“安安静静”的事情,也能激动难眠到这个程度?有些位列“名著”的书,有的真是体会不了老师口中的“思想感情”,有时候甚至责备自己,觉得自己不能坚持,境界太浅薄。余华先生说:阅读真正意义上的文学作品的反应不应该是懂和不懂,应该是读起来费劲不费劲、感受到了和没感受到、愿意读下去和不愿意读下去之类的。这才稍稍减轻了我对自己的羞赧之心,另一方面我总是对老师黑板上陈列的“思想感情”觉得既突兀,又冲突,余华先生说“对一篇小说进行确定意义的探讨,无疑是一种愚蠢的举动。当你举着一大堆答案向他征询的时候,他会说:我不知道。他说的是真话。”我觉得作者对自己的文字是有舐犊深情的,我自己写的东西,很难轻易地割舍掉,也很难真心实意地认同其他人的解读和评价,甚至觉得改写简直是荼毒。所以,当我看到那些“增删五次,批阅十载”式的写作方式感到尤为的震惊,就像那些一辈子耗尽精力只写了一部小说的人,我冒然地认为写小说的人都是穷心竭力式的写作,所以当《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这样差别很大的小说在同一个作家手里被创作出来的时候,当我看每一部张爱玲的小说,主人公的感情都是那么的艰难和阻塞不畅的时候,我实在难以理解这个作者作为一个平凡的人,其心力的回荡和迭起是多么的巨大。
当我第一次读完《活着》的时候,我觉得人不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这样的活着总感觉有些无可奈何,有些被动,有些不能控制。我还记得我印象中最深刻的一个情节是福贵输光家产之后,走走停停,停停走走。那是一种不知道要走向何处去的巨大的不能用语言形容的不着落,作者用了8个字,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就写出来了。第二个细节是福贵抱着死去的儿子往回家走的时候,边走边哭,边哭边走。这样简单的表述把一个父亲丧失儿子的巨大悲痛都融化到了无形之中。许三观一直觉得大儿子是老婆跟别人偷情生的,他心里满是芥蒂,最饥荒的时候,他卖血带着二儿子和三儿子去饭馆吃饭,只给大儿子给五毛钱去吃红薯。当大儿子有病的时候,他从家走着去上海,计划经过一个地方献一次血,一直献到上海去。他的“完美计划”以自己晕倒而告终,医院把他的血又回输给了他。医院的门口,把自己身上献血攒的钱掏出来一张一张地数,“觉得委屈,泪水流出了眼眶”。这种委屈是真实的委屈,作者前前后后的转折把一个男人在感情上的自尊和作为一个父亲,那种无法言说又勇于承担的爱毫无牵强的融合在了一个人身上,让我觉得许三观就是一个真实的人,一个真实的父亲。读过余华的两三本书之后,我对作者对小说文稿有意的设计和安排有了一个大致的印象。等到看了严歌苓的《陆犯焉识》、《一个女人的史诗》、《小姨多鹤》的时候,我发现这三部作品中女性在两性爱情当中的故事情节几乎一模一样。老师虽然把严歌苓当做一个女性代表作家来介绍,但是在她的作品中,显然对于女性角色的关怀并不是那么鲜明,反而更处于一种配角的角色,但是读完之后,对于女性的思考并不处于配角。那严歌苓安排这些命运故事异曲同工的女性角色又想表达什么呢?那这种寄托对于她是一个女性作家有关吗?故事并不因为情节的奇妙而显得逊色,更是这三部作品对比之后,我才慢慢发现,原来作者必须要具备的一项能力,是对语言的描写方式,渲染程度,以及作品中人物的感情,有绝对主动,绝对自由,绝对潜移默化地调动方式。就像张爱玲鲜明的语言文字风格一样,虽然主观感情很艰难,但是语言文字的组合并不生涩,反而奇葩地让人讶异。
从这个时候开始,我能够逐渐把作品和作者本人分离开来,把作品放到一种更加客观的地位上去看待,也更加容易接受对作品的评价了。
未完,待续....
明天写我总结的文学的两个特点:弱弱的真和千奇百怪的美德。
今天写完了九千多字的语言学论文,又写完了史老师“真情实感的结课作业,看了一部85分钟的法国小电影,感觉快被挖空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郑昕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