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嘉兴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定向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61号)精神,年浙江省有关高等学校将继续开展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结合我市教育教学需求,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现招聘高中地理科学(与思想政治复合)定向培养教师1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01

招聘学校简介

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是嘉兴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是浙江省二级特色示范学校、浙江省文明单位、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典型经验项目学校、嘉兴市高中心理辅导学科基地学校、嘉兴市中小学德育基地学校、嘉兴市5A平安校园、嘉兴市红船精神进校园示范学校。学校占地多亩,现有38个普通高中教学班,学生人左右,教职工人。学校坚持以“致远教育,多彩发展”为办学理念,以“超越自我,追求卓越”的校园精神为引领,以“正德丰学修能”校训为行动指南,以“培养‘德正、学丰、能优’的现代新型致远人才”为己任,建构优质育人模式,深入推进学校特色化建设,努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多彩发展。

02

招生(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招聘高中地理科学(与思想政治复合)定向培养教师1名,培养学校为浙江师范大学(学校代码),学制四年。

03

招生(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生(招聘)对象为具有嘉兴市户籍(以高考时报名的户籍为准)的年高考选考科目符合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我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考生。

04

招生(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二)划取上线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向浙江师范大学提供考生名单,并由浙江师范大学将名单抄告我市,由我市进行考生户籍审核。

(三)面试和体检。嘉兴市教育局根据浙江师范大学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公示。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按要求在本市教育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xilazx.com/xlzz/8329.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