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湖区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南教体〔〕)文件精神,为合理、有序、稳妥地做好年秋季新生统筹分流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录取安置办法
1.西校区录取安置办法
(1)优先录取第一意向填报西校区的适龄儿童;
(2)当同一意向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接纳人数时,按原录取批次顺序进行录取安置;
(3)当同一批次超过意向学校接纳人数时,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录取,若迁户时间相同再根据监护人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录取;
(4)当第一意向全部录取安置后尚有学位,可录取填报西校区为第二意向但未能被其他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录取办法同上。
2.科技城校区录取安置办法
(1)优先录取施教区为东方都市、御上江南、宏润花园,第一意向填报科技城校区的适龄儿童;
(2)其余统筹分流学位优先录取第一意向填报科技城校区的适龄儿童;
(3)当同一意向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接纳人数时,按原录取批次顺序进行录取安置;
(4)当同一批次超过意向学校接纳人数时,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录取,若迁户时间相同再根据监护人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录取;
(5)当第一意向全部录取安置后尚有学位,可录取填报科技城校区为第二意向但未能被其他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录取办法同上。
二、其他注意事项
当选择的两个分流意向均未被录取时,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
嘉兴市实验小学
年7月12日
年秋季招生嘉兴市实验小学需统筹分流的适龄儿童情况统计表
注:本表不包含其他学校需统筹分流的适龄儿童数据,本表数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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