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现代实验学校
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嘉兴市《关于做好嘉兴市本级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嘉教办基〔〕22号)、《嘉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秀洲教体〔〕20号)和《关于印发秀洲区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秀洲教体〔〕43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年度招生工作,特制定嘉兴市秀洲现代实验学校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实行“阳光招生”。
二、招生计划与班额
七年级招生班级数10个教学班,招生人数人。招生对象为: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与报名条件
学校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招生政策,实行审批地招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参加学校年度招生报名:
(一)学生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秀洲区(不含嘉北街道、塘汇街道,下同)户籍;(二)学生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持有秀洲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或截止年5月31日在本区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6个月及以上);(三)学生本人具有秀洲区小学学籍;(四)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秀洲区住宅不动产权证。四、预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网络预报名时间
网络预报名时间为:6月22日—24日(截止24日21:00),网上预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符合本校报名条件但未通过平台审核的学生,由其监护人于7月3日(截止当天17:00)携带相关证件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秀洲区教育体育局(秀洲区大德路号室)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二)网络预报名方式
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须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