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嘉兴市教育局同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第一中学在嘉兴市范围内公开选聘语文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高中语文教师(事业编制)1名。
二、选聘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含五县两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高中语文教师。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
4.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有省一级重点中学任教经历。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县级(市属级)及以上名师荣誉,至少担任10年班主任,在班主任工作方面成绩突出者优先。
7.嘉兴市属教育系统已实行“市管校聘”管理改革,公办学校间的在职教师流动按“市管校聘”跨校竞聘方式进行,不再通过公开选聘方式。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2月18日。
应聘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lan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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